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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女法官为侨胞追回550多万元
发表时间:2013/9/5 9:32:29    浏览量:1308次    作者:    来源:

  一起扑朔迷离的民间借贷纠纷案,经乐清市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颜爱燕认真审查,案件事实渐渐清晰明朗起来。日前,女法官颜爱燕为祖籍温州鹿城的旅法侨胞郑先生挽回经济损失550多万元。

    海外寄来感谢信

    “今致函谨代表法国法华工商联合会向贵院民二庭副庭长颜爱燕致以崇高的敬意!颜法官在审理华侨侨领郑某与国内公民包某夫妇等民间借贷一案中,展现出来的深厚扎实的法律素养和精湛的业务水平……让我们这些旅居海外多年、回国投资置业、参加祖国经济建设的华商们看到了祖国法律的公平、正义,看到了光明与希望,也感受到了安全和保障,更感受到了祖国年轻女法官的知性和魅力!”

    9月3日,市人民法院收到一封寄自法国法华工商联合会的感谢函,内容是感谢女法官颜爱燕认真办案,公平公正判决。

    借贷案真假难辨

    郑先生是旅居法国的华侨侨领。2006年间,郑先生借给乐清籍生意合伙人包某550万元。这些年,包某一直没有偿还欠款,只是每隔一年付给利息,本钱再重新打欠条给郑先生。2011年底,当郑先生向包某讨要欠款时,包某却想赖账了。无奈,2012年2月7日,郑先生向乐清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包某夫妇及为这些欠款担保的一家公司共同偿还550万元欠款及利息。

    原以为这是一起事实清楚的简单案件,郑先生便将该案全权委托给国内一名律师处理。想不到庭审时,包某虽承认当初借款的事实,但称欠郑先生的款项已全部还清。包某出具了一张36万元的汇款凭证,还有一张由包妻汇给第三人陈某,再由陈某汇给郑先生的一张500万元的汇款凭证,另外还出具了两张各66万元共计132万元的汇款凭证。

    凭这些证据,包某称他已归还郑先生550万元及利息118万元。郑先生心里明白包某耍赖,但他不知道该如何让法官相信包某根本没有偿还欠款的事情。庭审时,原告和被告一个说没还,一个说已还了,各执一词,真假难辨。

    女法官剥茧抽丝

    颜爱燕铆着一股打破砂锅问到底的劲,对案件事实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查。经过一番剥茧抽丝,案件事实渐渐清晰起来。

    原来,2003年,郑先生与包某共同投资,创办了A投资公司。其中郑先生出资240万元。2006年,双方约定对该投资公司进行核算,并将该公司名下一宗土地办理至B公司名下。郑先生与包某等人为B公司的股东,其中郑先生占股权25%。2011年5月9日,郑先生将其在B公司25%的股份以536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某公司。同日,包某向郑先生承诺该536万元股权转让款由包某先一次性支付给郑先生,包某和陈某再另行结算。之后,包某向郑先生账户汇款36万元,包某妻子向上海某公司的股东陈某账户汇款500万元,再由陈某将该笔款项转汇至郑先生的账户。

    借款是550万元,股权转让款是536万元,相近的数额,但这是两码事,两笔钱,但包某将付给郑先生14万元利息和股权转让款536万元,说成是自己已归还郑先生550万元借款,企图用偷梁换柱的方式掩盖案件事实,最终被认真办案的女法官识破。事实清楚后,市人民法院判决包某如数归还郑先生550万元借款及利息。 (记者:叶萌 通讯员: 纪承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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