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商会新闻
海外侨商来浙投资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发表时间:2006/12/21 9:06:36    浏览量:2822次    作者:    来源:

    根据省政府领导的要求,今年4月以来,由我办领导带领调研组分赴全省各地,开展了海外侨商来浙投资发展情况重点课题的调研。调研期间,听取了当地关于侨资企业发展情况的介绍,召开了侨务、工商、税务、海关、公安、外经贸、发改委、经贸委等部门以及侨资企业代表参加的各类座谈会共30多次,走访并实地考察了不同规模、不同行业的侨资企业,与部份市县有关领导交换了意见,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海外侨商来浙投资发展的基本情况

    自八十年代初,我省第一家侨资企业西湖藤器有限公司在浙江杭州落户,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到2004年底,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在我省已经登记的投资企业有21081家,占全省引进外资企业的60%以上。通过2005年年审的侨资企业有18273家,投资总额904.64亿美元,其中投资5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有13942家,占全省通过年审侨资企业的76.3%;投资1000万美元以上企业有8479家,占全省通过年审侨资企业的46.4%;投资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有3966家,占全省通过年审侨资企业的21.7%。在我省投资的侨资资企业来自世界4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港澳地区占41.5%;日本、新加坡、菲律宾等亚洲国家占24.6%;美国、加拿大等美洲国家占16.3%;澳大利亚、法国、荷兰、意大利等国家占15.6%。

    我省侨资企业主要分布在杭、宁、温以及嘉兴、绍兴等经济发达地区。其中杭州有4600多家,占全省登记侨资企业的21.6%;宁波有5500多家,占全省登记侨资企业的26%;温州2000多家,占全省登记侨资企业的10%;嘉兴1400多家,占全省登记侨资企业的7%。我省侨资企业行业主要有机械制造、基础设施、纺织服装、医药化工、电子工业、IT设计、咨询服务、旅游、物流、酒店等行业。同时,经过近年的发展,也形成了如杭州高新区的高新科技产业,杭州余杭区、宁波象山县的纺织、服装、家纺,湖州德清的木业、医药化工,湖州安吉的竹木、家具为特点的块状产业特色。

    侨资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为浙江的经济建设注入了活力,也为浙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一是为浙江创造了数以百万计的就业岗位,扩大了社会就业空间,增加了浙江人民的收入,改善了生产生活水平;二是输入了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理念,为浙江培养了一批达到或接近国际水平的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三是引进了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加快了浙江科技进步和产业创新的速度,增强了浙江的经济实力、产品开发能力和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四是拓宽了国际市场的营销渠道,加速了浙江产品走向国际市场的进程,推动了浙江与世界各国的贸易、合作和友好往来;五是支持了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对浙江精神文明建设起到了促进作用。

二、当前侨资企业发展变化的主要特点

  (一)投资项目由小变大,规模不断扩大。八十年代初,落户杭州的第一家侨资企业西湖藤器有限公司投资总额只有10多万美元;1995年全省有登记的7350多家侨资企业中,投资总额在500万美元以上的有2588家,占当时全省登记侨资企业的35.2%,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有1228家,占当时全省登记侨资企业的16.7%,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有265家,占当时登记侨资企业的3.6%;到2000年,在全省登记的12287家侨资企业中,投资总额在500万美元、1000万美元和3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有5100家、3970家和1068家,分别占当时全省登记侨资企业的41.5%、32.3%和8.7%;而到2004年,总投资1000万美元以上的大项目所占比重进一步提高,仅宁波市2004年总投资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投资项目就有240个。2005年1至8月份,嘉兴平均单个项目合同利用侨资近500万美元。如今,全省规模大、效益好的侨商投资企业日益增多,影响也不断扩大。如落地在余杭临平的杭州华鼎集团公司,于2002年投入资金5000万美元,2004年又增资500万美元,建成了一个占地500亩、有25万平方米工业建筑的集纺织、印染、服装、丝绸、家纺生产、开发、产品展示为一体的拥有6个著名国际品牌的大型集团公司,一开始就形成了大规模、集团化和产业链优势,经过短短几年的发展,2004年仅丝绸出口就达1.6亿美元,排在丝绸行业出口全国第一,公司利润服装行业全国第六。企业二期扩建计划再征地720亩,建设一个大型纺织工业城。

  (二)投资结构从劳动密集型向基础设施、交通能源及技术密集型项目转化。外资引进的过程,也反映了浙江经济发展的过程。老一辈的浙江籍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绝大部分相对文化程度较低,在海外艰辛创业,积赞了部分资金。改革之初,抱着爱国爱乡的满腔热情回到了家乡,因自身条件所限,投资的项目以服装、皮具加工等劳动密集型的小型制造业为主。随着新一代华侨华人的成长以及留学人员的不断增加,各种高新技术产业陆续落户浙江。1995年我省引进的7350多家侨资项目中,纺织、服装、小型机械制造等劳动密集型项目有6071家,占当时引进侨资项目的82.6%;而电子、IT、生物制药领域的项目约650家,只占当时引进侨资项目的8.8%左右;1995年至2000年之间,我省引进5200多家侨资项目中,涉及电子、IT、生物医药等高新行业的有1600多家,占此期间引进侨资项目的30.8%;从2000年至2004年底,我省引进的14000多家侨资项目中,电子、IT、生物医药、新型材料、基础设施、交通能源等行业的项目近6700家,占此期间引进侨资项目的47.3%。可见侨资项目投资结构变化之明显。如落地杭州的艾康生物技术(杭州)有限公司,从1995年成立至今短短的10年间,迅速发展成为全球最大的快速诊断试剂生产企业之一,是中国第一家获得美国 FDA注册的生物诊断公司,也是国内首家通过中国GMP认证的公司,并通过了欧洲CE认证、ISO13485等系列认证,获得46个美国FDA 510k 注册证书,24个欧洲EU CE 注册、22个中国SFDA新药证书和医疗器械证书,市场覆盖全球130多个国家和地区,被行业誉为“全球快速诊断的专家”,为人类的健康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今年入选《福布斯》“2005年中国中小企业潜力100榜”,其总资产等指标名列第30位,居杭州市上榜企业第一位,浙江省上榜企业第二位。

  (三)投资领域从一、二产业向第三产业,特别是服务型产业方向发展。1995年之前全省引进的侨资项目中,除涉及酒店业、旅游业之外,很难涉及其他服务行业。近年来,随着我国进一步的对外开放,物流、咨询服务、律师服务等新型的服务行业项目不断涌入我省,仅2004年,我省引进的侨资项目中,涉及现代服务的项目就有416家,占当年引进侨资项目的17.7%;湖州2004年共引进侨资项目340家,其中酒店、物流、旅游行业项目有30多家;绍兴2004年引进的项目中,涉及物流、咨询、旅游行业的就有近30家;杭州、宁波引进的项目除以上这些服务业外,还有医院、律师事务所等项目。

  (四)投资主体从老一代侨领侨商向新华侨华人和海外留学人员转移。1995年之前,我省引进的项目中,老一代华侨华商投资的项目占全部项目的91.3%还强,到2004年,全省新引进的近2500个侨资项目中,由华侨华人新生代及留学人员投资的项目就有1190多家,约占当年引进侨资项目的47.8%。

    随着我国出国留学人员的不断增加,海外侨胞中的专业人才,尤其是新华侨华人专业人才正在迅速崛起。据统计,浙江省出国留学人员总数达4万人以上,仅杭州市在海外的专业人士就有1万余人,约占该市海外侨胞总数的十分之一。近年来,已有3000多名新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到浙江创业发展和工作,创办企业390多家,项目总投资为50多亿元人民币,2004年创利税近40亿元人民币。这些企业中,落户在杭州市的企业达到140多家,其中技工贸总收入达180多亿元人民币,涌现了如产值超过170多亿元的UT斯达康,及浙大中控、艾康生物、大和热磁、浙江通普等一批明星企业。

  (五)投资区域从沿海发达地区向本省中西部发展中地区推进。近年来,一方面由于杭州、宁波、嘉兴等沿海发达地区的土地、电力、劳动力等资源要素的制约,并且沿海区域的民营企业也比较发达,竞争激烈;另一方面我省中西部发展中地区加大了招商引资的力度,投资环境也不断得到改进,投资吸引力也在不断加大。因此,海外侨商逐渐看好我省中西部地区,近年来,我省引进的侨资项目,中西部地区的比重不断加大。2000年,在全省登记的12287家侨资企业中,落户在杭州、宁波、温州、嘉兴四地的企业有8700家,占当年全省引进侨资企业的70.8%。从2000年到2004年间,我省引进的侨资项目中,衢州就有800多个,占全省引进项目的8%左右,比1995年之前提高2个百分点;金华有近千家,占全省引进项目的近10%,比1995年之前提高4个百分点;而杭州、宁波同一期间引进项目所占的比重分别比2000年之前下降了8个百分点和6个百分点。

三、侨资企业发展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投资环境仍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尤其是投资软环境,还有待进一步改善。多年来,各地政府日益重视招商引资工作,在加大对投资环境的改善力度方面作了许多努力,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调研中反映的情况来看,投资环境在某些方面还存在着“软件不软,硬件不硬”的现象。主要表现在如下几点。一是招商引资过程中,招商单位部分承诺难以落实,缺乏诚信度。有的是因为国家对土地资源宏观调控的客观因素所致,而有的则是人为因素所造成。如某医药公司落户某市后,协议上讲明厂房租期3年,但现在厂房所在地块要征用,才租了1年的厂房就要强行搬迁,对企业来说,这么大的一件事,有关部门也只是口头通知,没有一个正式的书面文件,而且态度生硬,没有商量的余地,使企业感到政府做事草率,说话不算数。二是个别部门尤其是窗口部门,办事效率不高且不负责任。有些政府工作人员由于对引进侨资项目的重要性缺乏必要的认识,有的甚至存有偏见,使得一些侨资企业办事困难,投资热情受挫,对一些人为设置的障碍感到忧虑重重。如某机电有限公司因为企业年检没有被及时告知,导致企业的信用从A级降为B级,为此公司负责人往当地市工商局跑了6次,区工商局跑了4次,现在问题虽然解决了,但是企业为此在经济上蒙受了损失。三是政府有些部门重引进,轻管理,疏服务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依然存在,尤其是对侨资企业主动加以沟通、引导和服务,还需要进一步做好工作。如国家对进出口方面改革出台了很多新政策,由于有关方面宣传不够,至使有些侨资企业进口设备时,仍按照老经验操作,到港口后,方才发现手续不齐,阻碍了进关,影响了生产。

  (二)投资鼓励政策还存在不适应、不协调、不到位的问题,有待进一步调整和落实。引进侨资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做到各方配合,环环相扣,上下结合,前后呼应。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以“规范、透明、稳定、高效”为指导原则,从税收优惠、出口奖励、行政规费减免、产业政策倾斜到享受“绿色证书”保障等诸多方面为侨商来浙投资提供了多方面的鼓励政策,不同程度地收到了效果,但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优惠政策失去时效性。如国家当前税收制度的涉外税赋政策就已经不能适应加入 WTO后的规则要求,1994 年税制改革中实现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的统一,给予外商投资企业15项超优惠待遇,但这些政策不符合国际惯例和 WTO 的基本原则。二是各地优惠措施缺乏统一性。各市县、各开发区各有自己的优惠措施,甚至于同一个地方不同的人操作也会开出不同的优惠条件,而这些措施又涉及到工商、税务、土管等不同的职能部门,没有横向认同基础。因此,一方面是招商主体为了把侨资引进来,竞相抬高优惠条件,各自为战,无序竞争,使侨商无可适从,也无法理解。另一方面,是有些优惠措施横向得不到认同,到职能部门难以实施,失去其严肃性,降低了政府的诚信度。如省侨办在介绍引进美国某侨资项目过程中,由于预选地各县区有着不同的土地价格,而在统一的税收优惠条件下不同的县区又有不同的更多的优惠措施,致使侨商心中无底,对投资环境的可信度感到疑惑,最后放弃在浙江投资而选择了其他地方。三是有些政策措施缺乏稳定性。有的是因宏观调控原因,原有的协议条款不能全面执行,补偿问题未周全考虑,使投资商意见很大;有的是一些政策措施易受决策者的变化以及决策者对问题看法的变化而变化,使得政策措施在执行中很不稳定,随意性大。如嘉兴凯林瑞制衣有限公司,刚征的地还没有建设到位,当地就通知企业该地块已经另有规划,并且要求搬迁,但新地块又没有用地指标,旧地块又不能继续建设,已经三年了,事情就这么不死不活地拖着,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发展。

  (三)维护侨商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障措施还不够有力,有待进一步关注和加强。近几年来,一般华侨信访出现回落,但涉侨经济纠纷案件投诉相对增大。2003年—2005年三年中,全省侨务系统受理的涉侨经济纠纷有近500起之多,因各种原因不能及时结案的有20多起,仅省侨办协调处理的时至5年以上尚不能结案的纠纷案件就有多起,侨商投资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一是地方保护主义现象在个别地方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有些侨商投诉案是投而无效或久拖不办。如西班牙某侨领在某市投资款纠纷案,尽管省有关领导多次批示,省侨办多次协调,当地领导也表示会重视处理,但由于侵权者有某种背景,相关部门为之犯难推诿,致使问题至今还未得到解决,在西班牙侨界反响很大。二是解决涉侨经济纠纷缺少协调机制。侨商投诉的案件,常常涉及多个职能部门,而各个职能部门又有各自的规定。各级侨办在受理并协调处理纠纷时,往往感到力不从心,缺少手段。三是侨资引进过程中缺乏一种招商主体和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开展管理和服务的机制,一旦出现纠纷,一方面是侨商多头投诉,方向不清,四处碰壁,最后是怨声载道,另一方面是侨办不能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和介入协调工作,往往失去解决纠纷的最佳时机,延长了解决问题的时间。

  (四)侨资企业竞争激烈,外部和内部制约因素多,企业的发展面临较大的压力。一是受宏观调控政策影响带来的土地、水电等因素的制约,加大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在这一大环境下,往往一些规模大、科技含量高、管理理念先进的企业应对能力较强,在经营和竞争中给那些较小较落后的侨资企业带来较大的竞争压力。二是侨资企业行业性质和内部管理模式造成了内部压力。侨资企业既不同于国有企业,也不同于民营企业,在管理上既有外国的模式,又不可避免地留有中国的痕迹,是一种典型的中外合壁的管理体制。尤其是早期投资的规模小、劳动密集型侨资企业,追求的是“短、平、快”效益,一般采取的是“家族式”管理或是“委托式”管理,不按合资企业法和公司章程经营,任人唯亲,企业凝聚力差,造成企业效率低下、活力不够。三是侨资企业人才短缺,发展源动力不足。部分侨资企业的投资地在县乡一级的非开发区内,离城市远,环境艰苦,生活、交通不便,而企业又不注重员工生活和工作环境的提高和改善,以致劳动力向条件好和大型企业转移,从而出现部分企业劳动力严重不足且很不稳定的问题。

四、对策和建议

    招商社会化,通过各方的努力,可以为当地政府引进更多的侨资,但工作中不注意统筹协调和合理规划,没有一种良好的招商工作机制,没有明确的产业导向,对我省引进侨资工作不可避免地带来各种隐患。我们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侨务工作性质和当前侨资企业存在的实际问题,提出如下对策和建议:

   (一)侨资企业的引进与管理方面。一是加强侨资企业的界定工作。参照台资企业和港澳企业界定做法,在外经贸、工商审批和登记新的外资企业中,设立侨资企业栏目,并增加由省侨办对“侨”的身份认定程序。立项时,凡是涉侨企业备送资料当地侨办,以便侨办及时了解情况,跟踪服务。二是由省侨办协调,联合各级侨办和相关部门,建立与侨资企业的联系制度。我省各级侨办和有关部门的相关处室指定专职联络员,具体实施与侨资企业的联系、联络工作,利用走访、信函、电话、报纸媒体以及网络媒体,形成各级政府与侨资企业联系的绿色通道,不定时地向相关部门反馈企业信息。三是联合外经贸、工商、税务、统计等部门,建立统一的侨资企业资料档案库,实行资源共享。四是分别利用涉侨部门的网络,进行网上政策咨询、公布投资项目、交换国内外信息、了解和掌握侨资企业对浙江投资环境的意见和建议。

  (二)改善投资环境方面。一是采取多种有效办法,加强对引进侨资重要性的宣传和教育尤其是加强对政府职能部门的宣传。建议在法制宣传月活动中,对涉侨部门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以及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的学习内容,进一步明确侨资有别于一般外资的概念及其经济和政治意义,加深对做好侨资企业服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涉侨工作人员为侨资企业服务的意识。二是建立健全中介服务组织,尽力降低投资者办事的难度。采用市场运作方式,建立新办项目全程代理制,企业只要交纳一定的服务费用,由代理机构对章程、合同、项目可行性报告、开业登记、税务登记等一切手续实行全程代理,并提供跟踪服务。政府有关部门对这类中介服务组织进行指导和监督。三是根本性地改革现行审批制度,减少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程序,建立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审批制度。比如,将各部门、各环节的“串联式”审批改为“并联式”审批,把一些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以加快审批速度;将分散审批改为集中审批,把涉及内外资审批项目服务的主要部门纳入集中办公,由部门内部分块审批变成部门授权整合审批,避免多头重复,以减少办事环节;建立和完善“中心式”服务,切实做到“一个窗口”对外;对投资金额不大,但属于政府鼓励的项目可实行“自动核可制”。四是建立和完善投资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由政府职能部门实施,建立由行政效率、政策法规、收费环境、社会治安、社会服务、人员素质等要素构成的软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由侨商投资者量化评价,结果列入当地政府政绩考核。

  (三)制定投资鼓励政策方面。一是在中央对外资企业普惠制的条件下,建立统一、规范、具体的优惠措施。参照江苏、广东等地的经验,对全省各市、县现有的各种优惠措施进行清理整顿,废除部分突破政策底线的“自相残杀式”的优惠承诺,按照经济发展的基础,对全省划分若干区域,不同的区域制定不同的优惠政策和优惠措施,在同一区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措施,营造一个层次分明、起点相当的公平竞争氛围,走出单纯依靠优惠措施谋发展的误区。二是率先建立内外资统一税制。按国际惯例, 在更加规范的税制下,对外资企业实行同等国民待遇,使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统一内外资的税收优惠, 尽量减少因税收优惠而产生的税负水平的差距;统一各地区的税收优惠, 除保留经济特区和“老少边穷”地区的特殊政策外, 其他地区一律实行统一的税收优惠, 各级政府不得自开优惠的口子;统一各类外商的税收优惠, 包括港、澳、侨商和其他外商, 基本消除地域歧视和国别歧视。三是引入优惠政策监督机制。由各地的人大、政协、政府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以及侨商企业代表,组成政策执行监督小组,不定期走访侨资企业和当地群众,了解当地招商主体对区域优惠政策和优惠措施执行情况,听取广大侨商对政府引进侨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有关部门或上一级组织,从根本上克服执行政策随意性问题。

  (四)维护侨商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一是在现有的省政府外资联席会议框架下,专门设立侨资工作联席小组以及侨商投诉中心。联席小组在外资联席会议授权和协调下开展工作,侨商投诉中心作为全省侨商投诉的专门机构,专事协调和处理侨商投资企业的投诉工作。二是设立各地、各部门侨商投诉协调处理的网络机构。按照侨务工作性质,网络机构由各级涉侨部门的投诉中心组成,负责受理、交办、转送本地本级侨商投诉事项;承办上级和本级政府交办的投诉事项;具体协调处理本级职责范围内的投诉事项;督促检查投诉事项的处理;研究、分析投诉情况,及时向本级政府和单位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建议。三是进一步发挥“为侨资企业服务律师顾问团”的作用。尚未建立“律师顾问团”的市,要尽快建立,有条件的县市也可参照成立“律师顾问团”,尽力把侨商投诉协调处理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四是建立各级侨商组织,发挥侨商自身优势,实现侨商自主管理,自谋发展,自我保护。

  (五)扶持侨资企业发展方面。一是用地政策倾斜,特事特办。对侨商投资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大项目或者虽然投资总额不大,但科技含量高,有发展潜力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所需土地,由省外资联席会议统一协调,实行土地指标特批政策;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至3000万美元之间的投资项目所需土地,在项目所在地的土地指标中解决。二是制定对侨资企业的产业导向。今后引进的侨资项目,要注重产业链的链头企业,促进侨资企业产业链状发展,逐步形成块状产业特色,提高企业之间的依存度,实现企业共赢。三是注意对企业的引导。对部分规模小、效益低、劳动密集型的侨资企业,当地政府要适时引导,促进其内部改革,加速其产业结构调整,更新其管理理念,逐步实现管理科学化,提高企业竞争力,帮助企业走出困境。四是完善人才竞争机制。主要是出台鼓励人才在侨资企业尤其是在中小型侨资企业工作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如侨资企业引进的境外员工,享有浙江居民同等待遇;在离城市远、环境艰苦的基层工作的人才可以将户籍上挂附近城市或更大的-城市,且工作时间达到一定年限者,在诸如报考公务员等竞争中适当照顾。五是大力发展劳动力技能培训机构,规范劳动力市场,为侨资企业提供需要的产业工人。可以由劳动部门协调,在四川、安徽、湖南、江西等地设立劳动技能委培点,根据浙江劳务市场对劳动力的需求与要求,由委培点异地招工并培训,然后有组织、按计划输入,既提高劳动力自身素质,又解决企业劳动力紧张问题。(余长年 姜敏达 李义海)

(作者单位:浙江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本调查报告获2005年度浙江省党政系统调研成果优秀奖)

【字体大小:
返回】【打印】【关闭
浙江省乐清市侨商会 版权所有
浙ICP备07001556号 咏唐科技 全程设计策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