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今日乐清
我市顺利通过 “省卫生城市”复查
发表时间:2008-1-24 10:31:04    浏览量:1343次    作者:    来源:

  日前,省卫生城市复查组一行9人对我市巩固发展“浙江省卫生城市”工作进行了为期两天的复查考核。

    复查考核组通过暗访、询问、民意测验、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方式,对我市巩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检查,一致认为:乐清市自1999年被省爱卫会命名为“浙江省卫生城市”以来,市委、市政府不断加深对巩固发展“创卫”成果重大意义的认识,将其作为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作为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有效载体,作为一项利民惠民的长期工程来抓,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强领导,广泛深入地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始终保持工作力度不减,积极部署实施“六城联创”,狠抓“创卫”巩固和提高工作,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卫生管理,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坚持建设与管理同步,城市与农村互动,创建与育人并行,不断改善城市卫生面貌,巩固和发展了卫生城市创建成果。

    考核组一致认为,乐清市巩固和发展“浙江省卫生城市”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通过 “浙江省卫生城市”复查。

    考核组还就下步工作提出建议:进一步提高认识,营造卫生创建的浓厚氛围,加强“创卫”工作的技术指导。加强环境卫生管理,深化环境保护工作。深入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广泛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单位社区(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的卫生工作。进一步加强“五小”行业卫生管理和传染病防治工作,进一步健全城市长效管理机制。

    市委书记黄正强介绍了我市巩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情况,市委副书记郑建海在复查反馈会上作表态发言。他说,这次省级卫生城市复查验收,既是对我市巩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的一种肯定,更是一种鞭策和鼓励,我们将以此为契机,及时总结“创卫”工作的经验,不断改进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市爱国卫生工作上一个新台阶。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不减,加大整改力度不松懈,加大规范管理不放松,加大投入决心不动摇。

     市四套班子有关领导陪同复查。
 

【字体大小:
返回】【打印】【关闭
浙江省乐清市侨商会 版权所有
浙ICP备07001556号 咏唐科技 全程设计策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