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省委召开建设“法治浙江”工作交流电视电话会议,全面总结交流了近年来我省“法治浙江”建设情况。乐清的“法治创先”工作受到表彰,市委书记黄正强代表市委到杭州主会场领取了奖匾。
一年多来,我市扎实推进“法治乐清”建设进程,成效明显,2007年,在温州市对各个县(市、区)法治建设考核中,我市名列第一。今年7月25日,我市又顺利通过了省“法治创先”检查组的抽查考核,随后被评为2007年度创建省法治市、县(市、区)工作先进单位,并于昨日受到省委表彰。省委书记赵洪祝在随后的讲话中,还充分肯定了乐清开展“法治乐清”建设十佳基层站(所)、十佳村(居)和十佳企业评选活动等做法。
市长潘孝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乐强,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军在乐清分会场参加会议。潘孝政部署了下半年“法治乐清”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