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乐清有两个“召集令”令人关注,它们都与公共生活有关。
一个是乐清日报4月3日发出的“征集令”,欲招募、组建“破难攻坚市民监督团”,邀请市民参与城市建设管理,吸引更多有识之士为乐清转型发展出谋划策、实时监督。连日来,已有许多网友报名。
另一个“召集令”是乐清市绿色志愿者协会4月6日发出的。当天,乐绿会在微博上宣布开展“随手拍身边河流”活动,征集40名微友作为发起人,以一带十,然后联合发起422个微友在4·22世界地球日随手拍身边河流。截至当晚10点,已有30人报名。
凭借网络时代,凭借微博,乐清公民的责任意识再次得到彰显。公民素质既包括权利意识,更包含责任意识。只有两者对等了,良性的公民社会才会真正来到。公共事务的参与和管理,不再单纯依靠政府发起,有“围观者”的加盟,“打捞沉没的声音”,成为可能。
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爆发。生活中,有许多地方不能让我们满意,炒菜地沟油,开车高价油,但这些,都不能成为我们放弃努力、放弃改变现状的理由。批评社会不公,建言社会公平,都是合理合法的公民表达;而参与改良社会风气,参与公共事务监督和管理,则是直接的公民行动。诉求表达之后,有积极、丰富的行动,公民精神更加璀璨。
“谈论社会正义、社会责任、新世界秩序也许很容易,并感觉良好,但这不能消除每个人的责任。我们承担道德责任的方式不是采取公共的立场,而是自己选择去做些什么。你无法消除个人对国家的责任。你即你的国家。”撒切尔夫人的话,对微博时代的中国,依然适用。在这里,她强调的其实就是个体公民的作用。只有个体公民强大了,国家才强大。
胡适说过,“争取你的权利就是争取国家的权利”,如果在这个语境上外延一下,便是“承担你的责任就是承担国家的责任”。所以,当“随手拍身边河流”的报名者中有一位微友说“再小的力量也是力量,再小的进步也是进步”时,我相信他就是一位具有现代公民意识的人。
公民意识,重在对自我组织和自我管理能力的培育。广东已试点放开社团登记,公民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空间得以撑大。在乐清,有不少诸如乐绿会的民间社团,在环保、慈善等方面发挥着一定的作用。在这些组织的内部结构,基本是具有自觉公民意识的个体,达到了一定数量后,集聚释放出组织化、规模化的能量,从而为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起着助推作用。
无论是“破难攻坚市民监督团”,或是“随手拍身边河流”网友团,他们所做的都是公益事——让社会少些戾气,多些清新气息。重要的不在于他们能否彻底解决问题,而在于他们敢于发现问题;重要的不在于他们能力有多大,而在于宣示一种公民精神。
从居民到公民,从围观到参与,聚焦问题,聚集乐清,公民精神正向我们走来。(来源:乐清日报 记者 王冬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