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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中心出台新政帮助台风受灾职工重建家园
发表时间:2019/8/27 15:37:29    浏览量:786次    作者:    来源:
  昨日,乐清日报全媒体记者从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乐清分中心(以下简称乐清分中心)获悉,为支持在“利奇马”台风中受灾的职工家庭重建家园,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强台风“利奇马”受灾职工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通知》,受灾职工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申请公积金贷款,用于修建住房。
 
  据了解,职工受灾住房需加固维修或大修的,凭职工身份证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加固或大修住房,提取金额不超过加固维修或大修的实际费用总额,最高不超过按需加固维修或大修住房建筑面积计算的每平方米2600元。职工因受灾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可由所在乡镇(街道)或所在单位出具受灾职工家庭生活困难的证明材料,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最高不超过12个月的2018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职工受灾住房翻建(重建)需要贷款支持的,可凭身份证件材料、建房审批材料、提供抵押房屋的不动产证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住房公积金建房贷款,计算贷款的建房总费用不超过按翻建的住房建筑面积计算的每平方米2600元;职工翻建提取金额加贷款金额不超过建房总费用。
 
  乐清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乐清将按“最多跑一次”的要求,会同乡镇(街道)现场勘察核实,以受灾房屋勘察确认表代替房屋损坏鉴定报告、工程造价预算和房屋大修费用预算等证明材料,通过简化材料、提高效率,进一步缩短业务办理周期,竭力帮助灾区职工办理各项住房公积金业务。同时,开辟绿色通道,专门开设服务专柜,并接受电话预约和咨询,电话61607181。相关公积金业务还可关注温州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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