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乐清市委审计办出台了《审计发现问题风险预警管理办法(试行)》。根据《办法》规定,对某些频发或性质严重的事项,以公开发布的方式向被审计对象进行提醒和警示。《办法》对风险预警发布对象、风险预警启动条件、发布内容及发布程序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据悉,目前,市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已正式发布第一期风险预警,该期内容主要针对财务人员挪用公款问题,通过梳理2018-2019年审计发现并移送财务人员涉嫌挪用公款的7个案件线索,以具体实例为依据,从风险等级、风险易发领域等方面介绍了财务人员挪用公款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并从完善单位内控管理制度、改进收支管理方式、加强主管部门监督管理意识等方面提出防控措施和注意事项。
审计办负责人介绍,该《办法》的出台,是乐清审计发挥“治已病,防未病”作用的一种探索,对堵塞管理漏洞、解决屡审屡犯问题有着重要意义。风险预警发布后,在各乡镇街道、市直属各单位、国有企事业中产生了积极影响,起到了“审计一点,规范一片”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