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省普法办经书面审查、实地抽查、综合评审等环节后发文,命名700个村(社区)为浙江省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
乐清共有9个村(社区)上榜,包括柳市镇长虹社区、虹桥镇建强村、虹桥镇单板桥村、淡溪镇黄塘村、天成街道巉头村、城南街道宋竹社区、北白象镇前西岑村、南岳镇杏湾渔村、芙蓉镇海口村。
这些村社围绕“有标识、有阵地、有队伍、有服务”的“四有”标准,组织开展创建工作。以党建为引领,提升基层组织战斗力、凝聚力,筑牢基层民主法治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