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乐清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推进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决议,要求全市上下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高水平推进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的重大意义,努力把乐清建设成为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
“2021年3月8日,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乐清市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此次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决议》,就是要将市委确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通过人大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切实推动创建工作向更高目标、更高层次、更高水平迈进。”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叶晓权这样介绍《决议》的出台背景。
2021年是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新一轮三年创建周期的开启年,连日来,乐清全市上下以势如破竹、志在必得的态势,全面掀起创建文明城市攻坚热潮。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持续加大市容管理力度,对重点路段占道经营、流动摊贩、违章停车等现象积极整改,加大文明城市与垃圾分类宣传力度,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市住建局持续对责任路段晨沐路、梅溪路开展巡查、违停整治和文明劝导等志愿服务活动;市融媒体中心在双雁路开展路面巡查,对发现的未设围挡、泥土外露、停车方向错误、人行道破损、垃圾堆积、污水横流等问题予以纠正,或及时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路灯所对建成区及虹桥片区进行巡查检修,园林所对胜利塘河公园桥面进行修补,市政所对双雁路盲道进行巡查检修;作为乐清老城区和文明城市创建的主战场,乐成街道举行第一季度党建擂台赛,组织16个村社“一肩挑”干部围绕文明城市创建中的成效与不足依次作述职汇报,让大家比一比、赛一赛,补短板、抓弱项……市人大常委会的机关干部们也纷纷加入文明城市创建志愿者队伍,双休日、上班早高峰前的城市道路上,经常可见他们一起清扫道路、疏导交通的身影。
根据《决议》精神,市文明中心已启动对现行《乐清市市民公约》的修订完善工作,以期形成文明自律的社会风气,带动全市人民以主人翁的姿态,共建共治共享美好家园。“《市民公约》是城市文明形象的具体体现,是全体市民广泛认可、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公约的内容更要紧扣时代主题,契合乐清特色,贴近群众实际,表述简明易记、通俗易懂。”市文明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日前,市文明中心已面向全市发起市民公约意见征集活动。
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和各乡镇(街道)人大将加大对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监督支持力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通过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方式,收集民情民意,提出促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意见建议,切实推动决议在全市贯彻实施,高水平推进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