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乐清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成剑主持会议,副主任朱赛月、方青、范晓东、余协献、王友闻、廖凯峰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何学考,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乐清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事项的决定》《乐清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乐清市选举委员会的决定》《乐清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乐清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的决定》。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乐清市市、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于2021年10月至2022年2月进行,新一届市、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于2021年12月中旬选出,2021年12月底前召开新一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22年2月20日前召开新一届市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省人大常委会确定乐清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425名,代表名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进行分配。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乐清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新一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人大主席团成员名额的决定》《乐清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各乡镇选举委员会、街道选举办事处的决定》。
会上还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