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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乐清市“为侨资企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0/3/24 10:44:36    浏览量:2565次    作者:    来源:

各侨资企业: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维护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断深化为侨资企业服务,促进海外侨商与市在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为侨资企业服务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意义和目的
  通过开展为侨资企业服务月活动,进一步了解我市侨资企业现状和特点,采取有效措施维护侨资企业合法权益,为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来乐投资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把为侨服务工作和为我市经济建设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二、活动的时间
  2010年4月1日开始,4月30日结束,为期一个月。
  三、活动的内容和措施
  1、结合实际,上门服务。建立健全侨资企业领导联系点制度,加强侨资企业和当地政府的沟通和联系。向市政府领导汇报为侨服务月工作计划,争取领导支持和重视。并邀请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有关领导深入企业开展调研活动,现场协调、解决企业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切实为侨资企业俳忧解难。
  2、召开侨资企业联系点情况通报及座谈会,保持与侨资企业的信息畅通,并对每家侨资企业发放“侨资企业服务月”企业情况调查表。对侨资企业提出的主要问题进行梳理,并认真分析,积极予以帮助;指导企业合理解决阻挠自身发展的问题,以达到尽快摆脱困境的目的。
  3、组织技能培训,促进企业发展。与市劳动就业处联合举办一次中级营销员培训。
  4、举办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邀请浙江省侨商会维权委员会主任、浙江海通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贺宝健为会员企业举办法规培训,开展“送法律服务上门”活动,增强企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5、加强对16家实力强有条件进入总部经济园的侨资企业的引导和服务工作,依托总部经济园这个平台,吸引更多的海外乐清人回家乡投资创业。
  6、精心组织各种商务、经济考察团。组织会员企业参加各种经贸活动,到全国各地寻觅商机,为侨资企业产品推向国际市场发挥平台作用。推荐1~2家侨资企业负责人随同市委市政府领导赴国(境)外进行经贸商务考察。
  7、设立侨商和侨资企业投诉服务点。确定乐清市外侨办侨务科(联系电话:61880571)和乐清市侨商会秘书处(联系电话:62580262)为侨资企业和侨商投诉服务点,对损害侨资企业和侨商合法权益的事件,及时与有关职能部门协商,认真予以解决。
  四、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求市外侨办和乐清市侨商会秘书处全体人员高度重视服务月活动,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日常工作日程,并做到主要领带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集中时间与精力,明确分工与责任,扎扎实实抓好落实,确保服务月活动取的实效。
  为加强领导,市外侨办和乐清市侨商会成立“为侨资企业服务月”活动领导小组,吴寿喜为组长,吴方忠、金道华为副组长,李方西、张建芳、陈红胜、叶强、顾立文、黄乐建、蒋向阳、郑安华为成员。领导小组设办公室,蒋向阳为办公室主任,黄乐建、郑安华为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乐清市侨商会秘书处。

 

乐清市外事侨务办公室
            乐清市侨商会
二O一O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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