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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阳光行动”全面开展
发表时间:2007/5/25 10:04:36    浏览量:1704次    作者:    来源:

    5月24日上午,市委、市政府召开动员大会,对“阳光行动”作了全面部署。市委书记黄正强指出,各乡镇各部门要从政治的高度、战略的高度、长远的高度,紧紧抓住“阳光行动”这个载体,下决心解决机关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办事速度真正快起来,服务质量真正优起来,解决问题的力度真正大起来,群众满意度真正高起来,以良好的作风和形象,为率先实现“第三次跨越”奠定坚实的基础。


    市长潘孝政就开展“阳光行动”作了部署。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乐强、市政协主席章纪泉出席大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军主持会议。


    这次“阳光行动”的总体要求是: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为主题,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构建长效机制为根本,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大力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加快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提高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树立政府新形象,为我市率先实现“第三次跨越”提供有力保障。


    “阳光行动”从昨天开始,到11月份告一段落,分“阳光发动”、“阳光自查”、“阳光投诉”、“阳光整改”、建立“阳光工作机制”等五个阶段进行。


    市长潘孝政指出,要把群众的参与和监督贯穿于“阳光行动”全过程,敞开大门接受群众投诉,在群众监督下开展整改,成效由群众来评判。要实实在在地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解决办事效率不高、执行力不强、干部精神状态不佳三方面问题。要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完善政务运行机制,建立行政问责制度,健全社会化评议制度,加快形成“投诉有门、办理有效、责任到人”的长效机制。


    市委书记黄正强指出,“阳光行动”的成效具体体现在群众满意上,体现在促进发展上,体现在提高效能上。各部门要树立服务意识,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问题,多办实事,着力提高群众的满意度;从观念上入手,从创新上用功,从落实上着力,把作风建设的实效转化为促进发展的实际行动;简政放权,打通梗阻,理顺职能,努力使部门作风更优,政府效能更强,行政绩效更大。


    市监察局、规划建设局、工商局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通报了与会人员迟到及缺席情况,要求12个相关单位“一把手”向市作风办作出书面说明。 (来源:乐清日报 作者:周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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