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13日称,为配合政府解决温州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农行力争在温州全年新增信用总量达150亿元,新增贷款100亿元以上,并优先用于缓解中小企业资金需求。
农行表示,除了将信贷资金优先用于缓解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外,农行还将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型企业的信贷投放,确保小企业贷款增幅高于贷款平均增速。
“国九条”援助小企业定向放宽银行指标
温贷危机消弭未竟,一份涉及金融财税多项优惠措施的政策“大礼包”10月16日由国务院派出,旨在加强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
当天,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提出包括信贷支持和税收优惠等在内的9项措施扶持小微型企业发展。
这套“组合拳”的亮点包括,在特定条件下,对于银行一些指标如存贷比作适当放宽,以鼓励“输血”小微企业。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国九条”并没有明确提及民间金融问题,但《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从相关渠道了解到,浙江省和温州市拟申报温州为温州金融改革综合试验区,如果方案通过,温州市小额贷款公司将增加到100家,同时,将新增11家股份制村镇银行,这被视为是把游资变为“体内”的一种方法。
当地官员告诉记者,目前,这一方案已经报至浙江省政府。另据消息人士透露,方案或许会进一步完善后再报至中央。
细则待落实
国庆长假期间,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温州调研期间部署了一系列支持中小企业的措施。
12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则明确提出了9项措施,其中明确,对商业银行发行金融债所对应的单户500万元以下的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在计算存贷比时可不纳入考核范围;允许商业银行将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的小型微型企业贷款视同零售贷款计算风险权重,降低资本占用。
上述两条举措与银监会5月发布的《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下称《通知》)一致。
“这对银行来说是最主要的两条。”一家国有大行总行小企业业务部相关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但小企业风险权重的算法尚未最终确定。”
据该负责人透露,银监会此前向银行征求意见,意将小型微型企业贷款风险权重计量从原先的100%降低到75%,“但银行方面还是希望能等同零售贷款,即降到50%。”
降低此类贷款的风险权重,可以减少小微企业信贷对于银行资本金的占用。举例来说,一家银行对小企业放贷100亿元,过去规定其风险权重计量为100%,其占用资本金100亿元;若降低到50%,虽然实际占用资金仍是100亿元,但银监会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只按50亿元计入资本金指标的消耗。
一家农商行公司金融部小企业业务负责人也对记者证实,此前《通知》下发后,贷存比考核和相关风险权重调整等尚未最终明确落实。
政策成效发挥几何,细则落实是一大因素。
银行响应
“国九条”能在多大程度上增加银行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这是外界一大聚焦。
一家商业银行温州分行计划财务部的总经理则向本报记者透露,国务院部署的一系列举措对银行来说是一个利好消息,如果真的落地,这对整个温州乃至浙江都是一件好事,从整个温州银行业的现状来看,存贷比都很高,平均在90%以上。
以温州样本为例,来自温州统计局数据显示,至今年8月,温州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7126.59亿元,同比增长21%。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5930.39亿元,同比增加746.5亿元,增长14.4%,金融机构存贷比为83.22%。同样,在温州90%以上的企业都是中小企业,信贷基本都是小额贷款。
“今年以来,银行对小企业的信贷投放也在增加。”上述国有大行人士表示,“但现在的核心问题仍是信贷额度的总量管控。”
他表示,小微企业放贷额度一并纳入整个额度管理,银行需要在加大小企业信贷投放与过多挤占大企业大项目贷款之间平衡,所以更希望小微企业信贷额度能独立设立、并可以适当超出。
财税优惠升级
针对小微企业出台的最新财税优惠政策同样充满亮点。
按照2008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分为两类,其中,工业企业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这项针对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最初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年底出台,最初,政策执行期为2010年一年,其核心是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今年初,两部委发文,将此项优惠政策继续执行至年底。据《第一财经日报》
金融债发行拟重启 “银十条”细则即将出台
据接近银监会人士向记者透露,监管部门正在加紧制定“银十条”的具体细则,进行相关测算。该人士告诉财新记者,在当前国务院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九项金融与财税政策出台的形势下,“银十条”细则的出台将会快马加鞭。
针对当前小微型企业经营困难,融资难和税费负担偏重等问题,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0月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九项金融、财税政策措施,定向援手小微企业。
为鼓励银行对小微企业放贷,会议重申了今年6月银监会发布的《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即“银十条”)中,对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对达到要求的小金融机构继续执行较低存款准备金率。
据前述人士透露,即将出台的“银十条”细则将会按照金融机构的类别和性质、按区域来制定,东部和西部肯定有所差异。另外,比如在计算小企业的违约率时,不同地区有差异,不同行业也存在差异。
2008年金融危机后,监管部门考虑到流动性影响,曾一度暂停金融债的发行工作。据前述接近银监会人士透露,目前发行金融债的工作已经全面重启。上述人士告诉记者,发行金融债已经不成为障碍,目前大家还是在标准上有不同看法。“符合中小企业重点做的,达到一定比例的,会率先允许它们发行金融债。有些排除在外,有些重点支持。”
截至今年9月底,已向银监会报送发债申请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有三到四家,其中包括民生银行,拟发行500亿元金融债;四大行中的中国银行已报送申请,拟发行300亿元金融债。
2010年,银监会曾针对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提出“两个不低于”政策要求:即小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同时增量不低于上一年。此次会议再次对此划线,表述则为:“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重申,商业银行发行金融债所对应的单户500万元以下的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在计算存贷比时可不纳入考核范围;允许商业银行将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的小型微型企业贷款视同零售贷款计算风险权重,降低资本占用;适当提高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余额和客户数量超过一定比例的商业银行放宽机构准入限制;还将细化对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差异化监管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