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今日乐清
我市全力实现由“制造大市”向“品质强市”转变
发表时间:2011/9/27 9:15:22    浏览量:1501次    作者:    来源: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如今,质量已经超越了产品生产制造的范畴,超越了产品和服务满足顾客要求的范畴,超越了单一企业的边界,涵盖了服务、工程、环保等各行各业,乃至人们生存及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大质量观逐渐被人们提出和接受。

  乐清是一座开放的城市,改革的城市。经过上世纪末的蓬勃发展,乐清成为了举世闻名“温州模式”的发源地。然而新的历史时期,乐清也面临着土地、资源、人口和环境等束缚。今年8月,乐清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市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笔者了解到,乐清市将在质量立市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开展质量强市建设,将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打包”,以“大质量”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质量的提升,努力实现由“制造大市”向“品质强市”转变。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质量工作,坚持把质量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来抓。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乐清就深入实施“质量立市,品牌兴业”方针,各镇(街道)开展形式多样的质量立市工作。

  在新时期,质量问题已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个战略问题。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质量振兴已成为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一项基础性战略选择。当前,乐清正处于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的关键时期,质量强市建设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重要突破口。因此,在省政府建设“质量强省”战略部署下,推进乐清市质量强市战略,助推乐清沿海开放城市建设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以前,一碰到质量工作,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质监部门。质量其实不仅仅是质监一个部门的事情,需要各行业、各部门联合做好“质量工程”。据笔者了解,目前,乐清市的“市长质量奖”即将出台,相信很快就会成为引领各地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追求卓越绩效的“指挥棒”。

  在质量强市战略中,乐清市提出了质量工作要立足产品质量提升,而又不能局限于产品质量。根据《实施意见》,发改局、住建局、环保局和质监局四大实体部门将牵头负责改进服务质量、提高工程质量、改善环境质量和提升产品质量工作,其他20家单位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也将围绕质量强市战略开展针对性的工作。质量强市也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产品质量概念,而是涉及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的“大质量”新格局。“十二五”期间,全市范围内将形成各部门联合监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质量、大监管工作新格局。

  目前,在服务质量方面,物流、信息、科技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旅游、商贸等生活性服务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执行率,交通运输、医疗卫生、电信、邮政、供水、供电、保险、金融等服务行业的满意度,均被列入质量强市的考查范围之内。在环境质量方面,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水质、污染物排放、区域噪声控制、污染土壤治理等内容也被列入考核范围。(来源:乐清日报)

【字体大小:
返回】【打印】【关闭
浙江省乐清市侨商会 版权所有
浙ICP备07001556号 咏唐科技 全程设计策划